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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律师: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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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6 更新时间:2024年02月28日20:55:37 打印此页 关闭

    一、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

    应当根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来确定。自然到期后,单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就没有补偿金。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基本上没有补偿金,但因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而拒绝续签的,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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