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临沂律师丁朋,临沂律师事务所,临沂离婚律师,临沂交通事故律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临沂工伤赔偿律师

 

    临沂律师:直接经济损失如何界定?

    分享到:
    点击次数:36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14日20:59:36 打印此页 关闭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上一条:临沂律师: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区别是什么? 下一条:临沂律师: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