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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律师:劳动纠纷能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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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4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13日22:46:43 打印此页 关闭

    劳动纠纷是可以仲裁的,只要在一年的诉讼时效内都可以发起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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