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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被判刑后罪犯同亲属会见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移送监狱执行刑罚,在经过两个月的集训期后,正式下队,在下队后的规定期限内,由监狱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书中详细说明所在监狱监区和接见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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